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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3-09 13:37:26
产学研合作是指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之间的合作,通常指以企业为技术需求方与以科研院所或高等学校为技术供给方之间的合作,其实质是促进技术创新所需各种生产要素的有效组合。产学研合作是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方式之一。万字长文带你了解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
产学研合作是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方式之一
近日,国内一家上市企业校企合作的负责人和我们说了这样一种情况:他们企业经常会去高校产研交流,但高校的老师们也并不都非常欢迎企业来交流。一问原因才知道,经常有企业来高校交流,但经常是交流10次,甚至20次,最后却没能促成一个产研合作项目。为什么10次的产研交流,换不来1次的产研合作?
科转人张微微:
科转人刘晓彬:
科转人陈飞:
科转人尹志臣:
科转人王新:
科转人李烁:
科转人李少鹏:
科转人杨洋:
科转人杨晓帆:
科转人陈来成:
科转人王华林:
科转人王和欣:
科转人王旭敏:
科转人韩笑:
科转人路德纪:
科转人Kingsley:
第二篇
1970年1月1日,斯坦福大学技术转移办公室(Office of Technology License,OTL)正式成立,专门负责学校技术转移工作。OTL迄今运行50多年,已然成为技术转移领域内的领先者和标杆,OTL模式也成为美国大学技术转移的标准模式。
大学和企业是截然不同的社会组织,有着不同的社会分工,承担着社会赋予的不同主业主责。大学和企业在文化、目标和管理等诸多方面存在差异。斯坦福非常重视和工业的合作,与企业的合作多和广。为此,OTL专门制作了《研发人员与工业界合作指南》。指南指出大学与企业在环境、管理、保密和时间等4个方面的差异。
环境:开放与封闭
管理:共识与层级
保密性:公开与保密
时间:弹性和刚性
不少来自高校科研院所的科转人都有这样一个体会,平时接触的企业很多,但是最终愿意为产研合作掏钱的企业却很少!通常10次的产研交流都很难换来1次的产研合作。为什么呢?
那么,有没有办法可以简单快速地判断一家企业是否愿意为产研合作掏钱呢?如果有,我们就可以把更多的时间精力花在更有希望的对接上,从而提高对接的成功率。笔者结合多年在高校科研院所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经历,总结如下8条简单的判断依据,供大家参考借鉴。
1、解决了信任感的企业。企业通过熟人介绍或通过科技部门引荐或第三方中介机构牵线对接到高校科研院所。
2、主动性强的企业。企业主动找上高校科研院所寻求产研合作,在第一次对接交流后,企业在较短时间内又多次主动联系高校科研院所。
3、有一定体量的企业。企业解决了生存的问题,已经有一定的体量,并已实现了数千万元以上的年销售收入,面临的是进一步发展的问题。
4、重视研发的企业。企业重视研发,有研发所需的人才和平台,具备一定的研发能力,在研发方面已经有一定的投入,并愿意继续在研发上投入。
5、能提出准确需求的企业。企业能提出相对准确而具体的技术需求,知道自己企业需要什么,与高校科研院所产研合作能获得什么。
6、了解并接受高校科研院所文化的企业。企业了解高校科研院所的文化,有过和高校科研院所成功的产研合作经历,特别是企业恰好与对接的高校科研院所有过成功的合作。
7、合作点较多的企业。企业和高校科研院合作的契合点比较多,往往不止一项,其中有些合作短期就能见成效。
8、领导重视的企业。企业的高层,甚至是企业的一把手都亲自关心或参与产研合作。
笔者认为,上面8条依据满足其一就可以试试,满足越多越要重视!但是,也需要强调的是,上面的依据只是笔者的经验之谈,仅供参考。切不可因为企业不符合上述所列依据,就消极交流,甚至拒绝交流,因为也有一些产研合作刚刚开始并不被双方看好,但是随着交流的深入却柳暗花明。
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存在五个认识误区,制约各方的合作,建议“十要十不要”。
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存在五个认识误区
近年来,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的合作越来越多越来越紧密,合作为各方带来了实实在在好处,但也仍旧存在一些认识误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作的广度和深度。
误区1:误认为企业怕花钱
通常来说,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合作所需的资金都是由企业来承担。近年来,受疫情和国际大环境的影响,不少企业发展都遇到了一定的困难,企业在产学研合作上的花钱也越来越“谨慎”,恨不得一分钱掰成两半来用。为此,很多高校科研院就错误地认为企业怕花钱,没有合作的诚意。
其实,企业怕的不是花钱,怕的是不确定性,怕的是风险。面对不确定性大、风险大的产学研合作,企业就怕花钱;但如果不确定性小、风险可控,企业就不怕花钱。总而言之,如果不确定性非常大,哪怕花再少的钱,企业都害怕;反之如果风险小,再多的钱,企业都愿意花。当然有些风险虽然大,但是回报高的产学研合作,企业也可能愿意尝试。
误区2:误认为企业只要成熟的技术
高校、科研院所的成果成熟度通常都有所欠缺,往往是某个技术指标的突破,甚至是不惜成本并以牺牲其他技术指标为前提。这样的成果通常就是为了发文章或申请专利。高校、科研院所想当然地认为,这样的成果离产业化很远,企业是肯定看不上,更不会接受这样的技术,因此也很少去接触企业,更不会去尝试产业化。
其实对于一些大企业来说,高校、科研院所的某些成果难怕只是某个技术指标的突破,只要找到合适的应用场景,也完全有可能产业化。高校、科研院所追求的是科学指标,企业追求的是市场指标,两者之间有“鸿沟”,有矛盾,但并不是完全不可调和,通过深入的交流探讨,完全是有可能找到契合点。当然需要明确和强调的是,这种潜在的契合点是经过深入探讨交流出来的,不是靠简单的单方面的需求征集或成果发布就能实现的。
误区3:误认为企业不看好的技术就不会关注更不会投入
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经常会做一些看似“天马行空”的研究,而企业通常是结果和市场为导向。为此,高校、科研院所通常都认为,企业不会关注、不会看好,更不愿意去投入一些前沿技术。
其实不然,现在很多大企业特别是行业龙头企业,非常关注领域内的新技术,特别是来自高校、科研院所的一些新研究、新成果。哪怕经过交流对接后,企业并不看好这个新技术,但有时不看好归不看好,如果这个技术有足够的创新点和颠覆性,他们也愿意投入储备一些技术。因为他们怕万一他们不跟进,这种现在看似离产业化很远的技术,有一天成为颠覆性的技术,给他们带来“黑天鹅”式的打击,并威胁他们的行业龙头地位。
误区4:误认为与企业合作就不能发文章
技术是企业最重要的商业秘密之一,企业都非常注重技术保密,研发的方向和进展也通常不轻易公之于众。因此,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通常都会认为,和企业合作拿了钱就不能发文章。在现有体制下,文章仍是高校、科研院所对科研人员评价的一个重要指标,不能发文章在某种程度上限定了科研人员与企业合作的积极性。
但其实现在也不然,很多大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也越来越多,态度也越来越开放,也能理解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评价考核的需要,所以在很多时候也会同意合作的科研人员发文章。但通常企业从保密考虑,会要求专利申请在前,发文章在后,至少也会要求专利和文章同步进行。
误区5:误认为好的合作就不应该有“冲突”
高校、科研院所通常会认为成功的产学研合作就是相敬如宾、如胶如漆,不会有任何“冲突”。其实,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是截然不同的社会组织,有着不同的社会分工,承担着社会赋予的不同主业主责。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在文化、目标和管理等诸多方面存在差异,这些都可能引发双方产学研合作过程中的“冲突”。
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合作过程中存在不顺畅,甚至出现小“冲突”的情况在所难免。和企业合作怕的不是“冲突”,而是如何处理“冲突”。产学研合作是人与人的合作,找到对的合作对象非常关键,在此基础上产学研各方建立长效交流和合作的机制,在合作过程中求同存异,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最终才能共赢,并相互成就!
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十要十不要”